中央发布国企改革指导意见

中央发布国企改革指导意见
 日期:2015-09-16  总浏览: 554  作者:  来源:

 

  据报道,从“管企业”到“管资本”,多年来围绕国资委“管人、管事、管资产”的争议终于有了新结论。中共中央、国务院913正式公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对此前长期争议的几个国企改革焦点问题,如国资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提出国企改革目标和举措。

  值得一提的是,《指导意见》首次表态鼓励整体上市,鼓励股权多元化、国企重组整合,让资本市场为之一振。

  在业内人士看来,《指导意见》最大的亮点就是坚持市场化取向。中国企业家研究院首席分析员李锦认为,《指导意见》从头到尾有一个主线,即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融合,国企改革内涵要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方向的前提下来推进,可见高层对于推进公有制与市场经济融合的决心。

  “最大亮点是表述中渗透着市场化精神。”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杨春学认为,即便是对公益类国有企业的改革,也强调“可以通过购买、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

  根据《指导意见》,国企分类改革思路明确,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并界定功能、划分类别、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海通证券宏观分析师姜超表示,本轮国企改革重点是对国企产权层面的改革,分类监管是国企改革的“第一枪”,同时也是分层监管、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国企提升经营效率的前置性改革措施。

  与此前国有企业改革的另一大不同点是,资本市场将在此次国企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指导意见》指出,加大国企集团层面的公司制改革力度,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将允许部分国有资本转化为优先股,在少数特定领域探索建立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

  民生证券宏观研究员李奇霖称,本次国企改革中,国企产权将由政府控制的单一主体变为多元主体,有助于国企形成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资本市场可以发挥国资布局和调整的作用,将资源进一步向优质上市国企集中,将国资布局到有盈利前景、有利于经济转型的高端设备制造和现代服务业中去。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备受关注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将不搞“一刀切”,鼓励非国有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方式参与国企改制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及企业经营管理。同时,还将优先在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等方式。

  李奇霖指出,借用资本市场严格的外部监管和产权主体多元化实现混改,国企整体上市后将直接促进国企盈利能力不强的核心问题——政企不分问题的解决,通过国企公司治理的提升改善其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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