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8月起下调部分证券品种收费标准

深交所8月起下调部分证券品种收费标准
 日期:2015-07-31  总浏览: 457  作者:  来源:

深交所8月起下调部分证券品种收费标准

 

  深交所730发出通知,宣布自81日起,深圳证券市场部分证券品种收费标准将作出调整。

  自81日起,深交所收取的A股交易经手费由按成交金额0.0696‰双边收取调整为按成交金额0.0487‰双边收取;收取的B股交易经手费由按成交金额0.301‰双边收取调整为按成交金额0.0487‰双边收取;收取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经手费由按成交金额0.0975‰双边收取调整为按成交金额0.0487‰双边收取;国债回购、其他债券回购交易经手费暂免收取。

  优先股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仍为普通股的80%,并按调整后的普通股标准费率相应调整。对相关证券品种的大宗交易,其经手费收费标准按调整后的标准费率同步下浮,下浮幅度维持不变,即A股下浮30%B股、基金下浮50%,债券回购暂免收取。

同时,81日起,深交所可转债、可交换债上市费(含上市初费与上市年费)暂免收取。



版权所有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MBA企业家协会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民路5号金和大厦(晨报大厦)2010室 电话:0991-2600869 传真:0991-8853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