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票入“诚信”档案:别拿国际惯例唬人

逃票入“诚信”档案:别拿国际惯例唬人
 日期:2013-11-04  总浏览: 3173  作者:  来源:

导语:近日,上海官方表示正将地铁逃票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因为地铁逃票造成个人诚信不良记录,或许将导致不能报考公务员、不能当教师",并声称是借鉴西方国家经验。实际上是官方将“信用”档案(Credit files)混淆为“诚信”档案,误导公众,且中国个人信用档案管理,与国际惯例相差甚远。

地铁公司完全可以通过增设查询岗位等措施来解决逃票问题,而不是利用行政特权进行道德胁迫

应对逃票,地铁公司并不是无能为力:在出入口设立检查岗位,从源头上就可很大程度上杜绝逃票现象;对于多次被抓的逃票者,可以交给警方处理,增强逃票的惩戒性,追回自己的的损失……但地铁公司却凭借自己可借行政权力庇护来办事的国企特权,调用行政法规,呼唤权力来提高威慑,省时省事不费心。

在欧洲因逃票接法院传票的是经常逃票者,法国《日常安全法》将经常逃票者界定为一年被抓到10次以上的人

在北京深圳乘地铁逃票将面临超过车票面额10倍的处罚;而上海的地铁运营单位可在补收票款同时,收取5倍以下的罚款。一些议论认为,比国外高额的罚金及社会诚信考核,国内的处罚过轻。在欧洲,逃票的确会受到严厉罚款,还可能接到法院传票,但是,法院的传票通常只针对那些一年中多次逃票的人。法国《日常安全法》的 "惯常舞弊"罪将经常逃票者界定为一年被抓到10次以上的人(逃票被抓的概率仅为万分之三)。

西方的信用档案(Credit files)是反映一个人的经济状况,将信用档案混淆为诚信档案是一种翻译误导

国际惯例是官方将地铁逃票纳入个人诚信系统,建立个人道德(诚信)档案的重要说辞。但其实,西方国家并不存在所谓的个人道德(诚信)档案,而是建立了完善的信用档案(Credit files),主要记载的是还贷、信用卡还款等经济行为,反映一个人的经济状况(很明显逃票不反映),供金融企业参考从而避免高风险借贷。将信用档案混淆为诚信档案是一种翻译误导,"信用"所对应的英文Credit 一词在中文中又可作"诚信"理解。

中国将逃票入个人诚信档案,银行信用档案却空缺;国际惯例除了个人信用档案,还有政府、银行等信用档案

暂且将中国的诚信档案理解为国际通行的信用档案。但一个诚信社会除了个人之外,还包括银行、政府等机构、组织。中国官方在对逃票行为建立道德档案的同时,公众呼唤已久的政府资产档案、银行信用档案却付之阙如。而按照国际惯例,信用活动分为金融部门信用与非金融部门信用,其中非金融部门的信用又分为公共(政府)部门信用与非公共部门(即私人部门)信用,属于非公共部门信用的个人信用档案,只是信用档案的一部分。

中国仅依靠《民法通则》等对诚实信用零散规定来建立个人征信系统;美国有45项法律明确个人信用档案的收集和共享

中国目前在个人信用征信方面没有专项法律,仅依靠《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里的对诚实信用零散规定来建立个人征信系统无异痴人说梦;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作为一个部门章程,不仅公正性受疑,法律效力也不够;美国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信用档案管理法律体系,其基本信用管理的相关法律框架是以《公平信用报告法》为核心的45项法律。它们对个人信用档案的收集和共享都有明确的法律条文,鼓励诚实守信,对违反信用者也规定了具体的惩罚条款,同时也注意维护公民的个人隐私等正当权益。

中国最大的征信数据库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日本、美国等建立个人信用档案,登记部门是非银行的第三方机构

还贷、信用卡还款等经济行为是个人信用档案的核心内容,这些经济行为发生在个人与银行等金融部门之间。为公平公正的记录个人经济信息,银行本应避嫌。而中国人民银行开发管理的"个人征信系统"是中国目前最大的征信数据库。日本银行协会则建立了第三方的非盈利银行会员制机构——日本个人信用信息中心记录信息,美国信用档案的记录也主要由商业性服务公司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实现。

"个人征信系统"录入社会信誉信息有选择性,皆行政处罚电信欠费记录;英国则连拖欠房东房租都被记录

除了还贷、信用卡还款等核心内容,个人社会信誉也是个人信用档案不可缺少部分。中国在征信标准判定上具有倾向性,选择性执法,以"个人征信系统"为例,录入的社会信誉皆是行政处罚记录、电信欠费记录等信息,这些机构在社会处于强势地位,。而在英国,恶意拖欠房东的房租都会被记录进个人信用档案里。

中国个人信用信息是被"隐蔽"录入的,无异议处理机制;美国须向当事人确认,当事人有异议权、订正请求权

在中国,个人信用信息是被"隐蔽"录入的,当事人并不知道,以至于只有在主动查询的情况下,方才获悉自己有信用污点,更不存在异议处理机制。而美国《公平信用信息披露法》 规定,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对个人信用信息数据情况进行登录时必须对当事人进行严格的确认,当事人拥有查阅的请示权、对错误情报的订正请求权、提出异议的权利等。

中国极少的征信机构不足以评估社会个人信用,美国个人信用信息评估基于覆盖个人所有信用行为的数据库,且标准统一

信息登记完了,如何对信用评估?在中国,信息登记机构极少,记录能力有限,更不曾信息共享,所登记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根本不足以用来评估个人信用。美国数以累计的登记单位和信息共享机制,可得出从测评者出生起所有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使用的 FICO 信用分久经考验,信用评估单位——三大信用局均使用该评估方法,从而保证了个人信用情况评估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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