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签署加州无人驾驶汽车行驶法案

谷歌签署加州无人驾驶汽车行驶法案
 日期:2012-09-28  总浏览: 772  作者:  来源:

      据报道,谷歌(Google Inc.)联合创始人谢尔盖?布林(Sergey Brin)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州长杰里?布朗(Jerry Brown)9月25日在谷歌总部签署了SB1298法案,制定了无人驾驶汽车在加州公路和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安全标准与性能标准。布林还表示,谷歌将在5年内正式推出无人驾驶汽车。
  这项由民主党参议员Alex Padilla提出的法案,允许无人驾驶汽车在加州公路上行驶,但驾驶座位必须有持驾照的司机在紧急状况下进行操作。立法还要求加州机动车辆管理局在2015年1月1日前起草关于无人驾驶车辆的法规,以及制造商生产和销售无人驾驶汽车制定安全细则。
  加州是通过无人驾驶汽车法案的第三个州,在此之前,内华达州和佛罗里达州已经通过了类似法案,允许有驾照的司机开无人驾驶汽车上路。
  自动驾驶汽车采用人工智能系统进行控制,在预设的程序和海量的信息之下,能对驾驶环境进行判断和预测。和任何的电脑系统一样,专家对无人驾驶汽车也有因系统错误和崩溃而导致失常情况的担忧。
  谷歌在无人驾驶汽车技术的研发和对法规制定的游说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根据谷歌提供的数据,其无人驾驶汽车(丰田Prius hybrids和雷克萨斯RX crossovers)的无人行驶测试里程已经达到30万英里(约合48万公里)以上。谷歌将继续改善对自动驾驶汽车传感器和硬件失灵方面的系统支持。
  布林预言,无人驾驶汽车将在10年内发展为商用,谷歌不会自己生产汽车,而是会寻求与汽车厂商合作共同开发无人驾驶汽车。近年来,奥迪、奔驰、宝马、福特、沃尔沃和凯迪拉克等汽车制造商也致力于这项技术的研发,引进了自主泊车、定速巡航和车道偏离预警系统等无人驾驶汽车部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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