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8月25日介绍,浙江省宁波市近日获准成为全国“外保内贷”的试点之一,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开辟了一条新的渠道。
所谓“外保内贷”就是企业以境外资产作担保,从境内获得贷款。据了解,此前,宁波的中资企业不具备对外借债的主体资格。前不久,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宁波正式获批开展“外保内贷”政策试点,成为包括广东、四川、浙江和深圳等在内的7个试点省、市之一。
据介绍,此项外汇管理政策试点后,宁波辖内各外汇指定银行都可在境外机构或个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的条件下,向境内中资企业发放本、外币贷款,贷款形式包括普通贷款和授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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