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规定建设项目审计将可直接调查资金是否真实合法

上海规定建设项目审计将可直接调查资金是否真实合法
 日期:2012-06-08  总浏览: 713  作者:  来源:

     据6月7日召开的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披露,上海将出台地方审计法规,规定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时,可以直接对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供货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

  根据正在审议中的《上海市审计条例(草案)》,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重点审查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管理和工程成本支出的情况。

  此外,上海还将明确,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和上海市规定应经审计机关审计的,建设单位或者代建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明确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

     上海市审计局局长宋依佳表示,2009年至2011年,上海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2694个,通过审计监督,促进财政增收节支24.06亿元,节省投资87.99亿元,向司法和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32件,移送有关主管部门处理事项15件。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是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上海市审计机关围绕促进城市建设管理,强化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财力项目的审计监督,取得了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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