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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省政府1月5日正式对外发布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并将群众认可作为总的评判标准。
江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云峰介绍,2010年底,以省为单位总体达小康后,江苏就已着手研究基本现代化的路径。2011年11月召开的江苏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到2020年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并讨论通过了“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试行)”。
江苏发布的这套指标体系,由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四大类30项指标组成,其中经济发展指标9项,人民生活7项,社会发展8项,生态环境6项。评价指标都设置了相应的目标值和权重,可测算出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程度的综合评分。
在30项指标中,除了16项国际通用指标和8项国内可比指标外,江苏还创设了“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居民住房水平”“村庄环境整治达标率”等6项特色指标。
据悉,在目标值的确定上,体现以人均GDP处于世界21至45位的中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为主要参照系,以其当时主要发展指标的平均水平作为江苏2020年应该达到的临界值。
这一指标体系特别突出了民生幸福、基层基础、统筹城乡等方面内容,从预期寿命、收入、住房、交通、医疗等民生角度选取直观指标,并赋予较高权重,体现群众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为突出百姓认可度和满意率,指标体系专设了一项“人民群众对基本现代化建设成果满意度”作为总的评判指标。
这一指标体系由江苏省委、省政府与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组成课题组,进行联合研究,最后从国内外诸多现代化研究成果中搜集整理、遴选制订出了30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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