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第十三次抽检液态奶均符合规定

质检总局:第十三次抽检液态奶均符合规定
 日期:2008-10-20  总浏览: 1029  作者:  来源:


  19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质检总局近日对全国市场供应的液态奶进行了第十三次三聚氰胺抽样检测,结果显示,抽检产品均符合液态奶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规定。

  此次的样品从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哈尔滨、长春、沈阳等22个城市抽取,共抽检到66个品牌477批次的酸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等液态奶,均符合液态奶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规定。截至目前,质检总局从34个城市市场上抽取了9月14日以后生产的138个品牌6274批次液态奶样品,均符合液态奶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规定。质检总局要求,各大商场、超市要张贴检查合格企业及产品名单,设置放心乳品柜台,保障市场充足供应优质安全乳品。



版权所有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MBA企业家协会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民路5号金和大厦(晨报大厦)2010室 电话:0991-2600869 传真:0991-8853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