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新记录申报

中国企业新记录申报
 日期:2007-11-05  总浏览: 3206  作者:  来源:

    中国企业新纪录是中国企业的“吉尼斯大全”。凡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包括工业、商业、林业、建筑业、金融业、交通业、旅游等各种行业的企业以及国有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等各种所有制实现形式的企业)均可参与中国企业新纪录申报。

  申报中国企业新纪录的内容应主要反映企业在上一年度创造的,亦可申报企业历年创造的至今尚未被打破和发布的纪录。申报的内容应代表先进生产力,先进技术,反映企业内涵发展的并对企业在深化改革和加强管理中具有重要参考和借鉴价值的全国最先进的技术经济纪录指标(或项目)和管理创新成果。具体申报内容可参照“中国企业新纪录项目申报参考内容”进行申报。

  申报中国企业新纪录的企业可根据“中国企业新纪录申报、审定、发布办法”,参照“中国企业新纪录登记表范文”的格式一式两份规范填报。填报的中国企业新纪录内容应由申报企业提交全国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中国企业新纪录办公室。

  中国企业新纪录的审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由中国企业新纪录审定委员会负责,重点对纪录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准确性、导向性进行审查,并签署审定意见。经审定通过的纪录项目将于审定当月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召开有全国性各大新闻媒体参加的“中国企业新纪录新闻发布会”予以发布,并向创造纪录项目的企业颁发证牌。其当年发布的纪录项目内容作为历史性记载收录到《中国企业新纪录》专辑中。

  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主办的中国企业新纪录申报、审定和发布活动自1996年开展以来,已先后在《经济日报》、《工人日报》、《中国企业报》等全国性报刊上全文发布了7批1163项中国企业新纪录。纪录项目内容涉及了全国33个行业的595家企业。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中华工商时报》、《中国企业报》、《工人日报》、《中国工商报》等30余家全国性新闻单位对中国企业新纪录的发布活动及时进行了新闻报道,澳门莲花卫视台亦对相关活动进行了专题采访报道。

  作为历史性记载,《中国企业新纪录》专辑已出版7期,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界的广泛关注,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反响。这项活动对于引导企业在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深化企业改革,推进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不断促进企业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推动企业争先创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  中国企业新记录申报办法:   http://www.cec-ceda.org.cn/cenr/shenqin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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